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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地处辽宁省与朝鲜的边境区域,辽宁沿海经济开发区域的核心地带,对辽宁省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2005年丹东市政府颁布并开始实施了《丹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之地方性政策,五年来,这项工作得以全面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果。那么,拥有1447600农业人口占丹东市总人口 59.57[%],贫困人口达45400人的丹东市,是如何具体推进这一政策?作为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否能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作为一种基本的再分配手段,是否维护了社会公平与稳定?本文通过对丹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状况的调查研究,在民政部门、统计部门的统计差异的基础上厘清农村的贫困人口,力图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的方法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关系上,有一定的突破。调查研究主要以结构式访谈为主要调查方法,以政府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资料为基本数据来源。研究主要对政策实施的效果进行评析,并剖析影响原因,进而提出适合丹东地区特点的地方性政策建议。
本文主要包括六章。
第一章为引言,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问题意识,即本文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相关的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本文的创新点。
第二章为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首先阐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理论,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的涵义、特征及其产生的理论依据,之后对我国以及辽宁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现状的回顾。
第三章为丹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回顾了丹东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然后分别从实施的原则、保障对象的确定方法、保障标准的计算等六大部分,对丹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了阐述。
第四章通过对丹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实地的调查,对丹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第五章根据丹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存的问题,从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科学制度保障标准,扩宽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完善管理体系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的配套措施等方面入手,对完善丹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政策性建议。
论文最后为研究结论,主要就确定低保对象的方法,农村养老保障和低保制度的契合点作以概括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