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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市场化、国际化程度重要标志的银行业开放问题逐渐引起了各方的重视,国内也已形成外资银行、国内各种类型银行共存并激烈竞争的复杂格局。这将使中国的银行业及其管制机构面临错综复杂的形势和更多的不确定因素,银行业管制也成为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议题。目前,中国银行业管制机构所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既要充分估计国际银行业的竞争能力与金融工具创新能力带来的新管制要求,还要保证中国银行业在竞争与管制的环境下健康发展。尽快加强中国银行业的管制,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中国银行业的开放和发展。
本文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模型,在理顺政府管制理论与银行业管制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结合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银行业管制经验,对在中国银行业发展和银行业管制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分析中国银行业管制模式的设计和选择问题,并提出实现中国银行业管制模式的对策建议。
本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介绍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从理论上看,进行中国银行业管制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对于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政府管制理论、金融产业组织理论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创新意义,有助于产业组织理论在反垄断与政府管制方面取得进一步的发展。从现实上看,开展中国银行业管制研究,一方面能够回顾近年来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历程,总结在银行业管制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对银行业管制实践中面临的困难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探讨“十一五”时期及未来中国银行业的管制模式,尝试对中国银行业管制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为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过程中管制政策的制定提供借鉴,有助于推进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计量分析与博弈分析的工具,并利用历史分析与横向方法,对论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
第二章研究政府管制理论与银行业管制的关系。从政府管制理论来看,实施管制的目的主要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提高市场效率。由于银行是通过负债业务进行经营的特殊企业,其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而经营风险的规避也较为困难,一旦其出现市场失灵问题将严重影响经济运行。银行业产生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由于商业银行的存款派生职能,使得一家银行的支付困难会迅速传导给整个银行体系,不仅会对社会公众的存款心理形成强烈震撼,还可能中断社会的债权债务支付链,阻滞储蓄和投资,破坏社会资本的形成;其次,由于金融工具的创新和跨国金融集团的影响,使得少数的银行能够在本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具备较大的控制力;第三,由于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业务特性,使得银行内部风险信息不易被公众取得。因此,从银行业管制的发展概况看,各国政府普遍对本国的银行业实施了管制。为了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目前国际银行业管制主要是依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供的管制原则,在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支柱的管制框架下,不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银行业内部控制规范。
第三章回顾国外主要国家银行业管制的经验及启示。通过分析英国、美国、新加坡及日本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约束下实施银行业管制的情况,我们发现:各国针对管制机构在维护市场秩序、评估风险和提高金融体系有效性等方面不同的管制法定目标,结合本国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管制者定位,防止因管制者错位造成管制效率问题;其次,各国在加强银行内部合规管理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检查银行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或提示银行风险,监督银行缓释风险,通过合规管制实现对银行的风险管制;第三,英国基于其金融市场相对成熟、配套制度安排相对健全等有利条件,采用了原则性管制的方式,注重市场效率,合理配置管制资源;第四,除美国仍实行分业管制外,其他国家已经由分业管制转变为职能管制,建立健全了单一的混业管制机构。在管制机构内,按照业务性质划分设置部门,不断加强内部合理分工,形成管制合力。上述主要国家的经验为本文研究中国银行业管制问题提供了借鉴。
第四章分析中国银行业发展与管制的关系。通过回顾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概况,我们发现中国银行业目前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市场结构。通过对2005年中国银行业主要机构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率进行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占70%以上,但盈利能力低于市场份额偏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因此,管制机构必须面对“低效寡占”的市场结构特征。二是信息不对称。由于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信息的采集手段匮乏和会计准则差异,中国银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管制机构无法及时准确地取得有关管理信息,影响了管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三是风险问题仍然相当严重。由于存在信用风险依然突出、利率风险将成为主要风险、汇率风险将加大、操作风险倍受关注、经营风险时有发生及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等方面的问题,中国银行业亟待建立精确、全面、准确的风险评估体系。因此,中国银行业健康发展与管制之间应建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第五章研究中国银行业管制实践与改革。通过回顾中国银行业管制的变迁,介绍中国银行业管制的现行体系,并分析实践中存在的合谋问题、委托一代理问题和管制成本问题,本文认为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督与激励不足。由于所有者(或出资人)名义上是全社会公众,但这些所有者只能委托国家实施管制。因此所有者(或出资人)无法直接实施对银行的监督和激励;第二,国有商业银行和管制机构内部的委托一代理链过长。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和管制机构均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上下级机构间层层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过长的管制链条很难做到信息对称,也被证明往往是低效和激励不足的;第三,储蓄者的机会主义倾向可能弱化监督。储蓄者往往委托管制机构监督银行权力,希望从中获得相应的利益。为了保证管制机构能不折不扣地按他们的意愿来执行管制权力,储蓄者就必须对管制权力的委托代理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但由于管制机构的委托人是储蓄者,而且储蓄者在公共领域的私有权利有限,每个储蓄者都缺乏足够的监督积极性。因此,中国银行业管制研究的首要目标就是设计和选择合理的管制模式,加强中国银行业管制。
第六章提出中国银行业管制目标模式的设计、选择和对策建议。通过分析中国银行业管制目标模式的设计原则,并结合前面分析与论证的结论,本文提出了中国银行业管制目标模式,具体内容是:提高市场份额,利用银行规模优势控制风险;充分利用现有管制资源,建立健全协调机制;采用国际银行业通用的风险资产评价方法和经营业绩报告:逐步建立单一管制机构,实现混业管制。经进一步分析,为完善中国银行业管制模式,本文认为现阶段在行为管制、结构管制及其他管制等方面还需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如:继续优化资产结构,提高银行收益水平;在严格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建设多元化且明确的银行股权结构;妥善安排中小银行退出机制;加快银行业管制的法律法规、外部审计、外部评级等环境建设,为推进中国银行业改革奠定基础。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从产业经济学研究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是否应该管制、如何管制的首要问题是判断“中国银行业是否存在垄断”的命题。经初步分析2005年中国银行业主要机构的财务数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方面的产业集中度系数(Concerttration Ratio)均超过了70%;但资产组合中高获利能力资产较多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市场份额及规模普遍偏小,中国银行业利润率与市场份额间的回归分析无法得出“厂商的利润率与自己的市场份额成正比”的结论。因此,本文认为:中国银行业目前并未出现垄断,而是某种程度上的低效寡占。这是中国银行业管制机构在现阶段实施管制所必须面对的市场结构特征。(2)在中国银行业处于低效寡占市场结构特征的前提下,考虑到中国银行业发展的特殊的历史背景,本文提出: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确定的管制原则下,借鉴国外主要国家银行业管制的经验,中国银行业管制应在行为约束、信息对称和风险估计方面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以实现中国银行业强化风险控制、完善管制措施和过渡到单一混业管制机构的目标。(3)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设计中国银行业管制的目标模式,应充分考虑合谋行为博弈中采用多重管制可能产生的积极效果,利用委托-代理问题研究中对中国银行业存在多层委托和多层代理的现状分析,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中国银行业管制目标模式的具体内容及现阶段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