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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蒸蒸日上,上市已经成为许多公司融资的主要平台,但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管控力度明显不够,许多公司没有严格遵循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使得会计信息有失公允,给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之处,并且过度的盈余管理行为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更不利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ST制度(Special Treatment)是我国特有的,针对沪深交易中财务状况恶化或存在重大风险的公司给予的特别警示制度,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引导其理性投资。在公司的异常状况消除后,就可以申请去掉股票名称的前缀“ST”,同时恢复正常交易。证监会出此政策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但是,仍有许多“ST”公司为了保住上市地位,采用盈余管理的手段粉饰报表。鉴于我国目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如果不对此进行约束,将会使其更加猖獗,最终影响的是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是新疆唯一的钢铁行业上市公司,自2002年上市以来经营业绩一直良好,2014年出现第一年的巨额亏损,2015年连续两年巨额亏损被“ST”,2016年成功扭亏为盈。本文主要分析八一钢铁被“ST”后如何通过盈余管理的手段保市,以及对其盈余管理的后果进行分析。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绪论”: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以及本文研究的内容与方法。第二部分“概念界定与文献回顾”:对本文的基本概念,盈余管理、“ST”制度进行了阐释并回顾了国内外相关文献。第三部分“案例背景分析”:介绍了八一钢铁被“ST”以及解除“ST”的全过程以及其盈余管理的动机。第四部分“八一钢铁盈余管理的行为分析”:分析八一钢铁如何利用政府补助、关联交易、债务重组等盈余管理手段实现扭亏为盈。第五部分“八一钢铁盈余管理的后果分析”:主要分析“ST"八一钢铁运用盈余管理手段实现扭亏为盈的后果,对利润的影响、对公司盈利能力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对企业利益相关者决策的影响以及对股价的影响。最后一部分“结论与建议”:对八一钢铁盈余管理的行为以及盈余管理的后果进行了总结,并给市场监管者、企业管理者、投资者提出相关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盈余管理是企业调节利润的常用手段,具有人为性,可辨认程度低等特点。八一钢铁在2016年即将退市时,盈余管理的动机最为明显,并且倾向于采用多种盈余管理的手段同时进行。债务重组、出售子公司等盈余管理的手段帮助企业减轻了债务负担,优化了资本结构。但是,通过盈余管理实现的盈利并没有提高八一钢铁的主营业务能力,其在全国市场的销售份额仍然较低,采购成本高、物流成本高等问题仍然未能解决,自身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仍然较弱。企业的盈余管理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利益相关者(管理层、债权人、股东)的决策行为,以及证券市场的表现,对公司的股价、超额收益率都造成了影响。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可以发现,企业要想实现利润的持续性,应更多地提升主营业务能力,减少关联交易行为。证监会应当加大ST企业非经常性项目的信息披露力度,加强对上市公司尤其是ST公司的监督,来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