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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湖南省乡镇集中式供水发展现状,综合评价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供水能力、水质质量,分析影响水质安全的主要因素,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研究和制定农村集中式供水发展和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将湖南省88个县(市)分为东、西、南、北、中五部分,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分别从五个部分中随机抽取出浏阳市、凤凰县、临武县、南县、冷水江市五个县(市)作为样本,在每个样本县(市)中随机抽取60个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与查看原始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调查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并在每个乡镇集中式供水水厂采集2个水样(出厂水样和末梢水样),由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水质检测,检验标准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制定;将数据用统计软件SPSS13.0建立数据库并分析数据,统计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卡方检验。结果1.样本县(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基本情况在样本县(市)抽样的300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中,公办的占44.67%,私办的占53.67%,公私合资的占1.67%。日供水量以小型(日供水≤1000m3)为主,占92%,大、中型为8%。农村人口覆盖率为74.24%。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47.67%。供、管水人员持健康证率为67.83%。从业人员持上岗证比例为82.28%。供水单位水源类型以地下深井水为主,占37.33%,其次是水库水,占20.00%。水处理工艺采取完全处理的占39.33%,不处理的占50.67%。水质自检实验室配备率为14.00%,检验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的1.68%,凤凰县、临武县1个检验人员都没有。水质自检能力在19项以上的占7.66%,13~19项之间的占4.00%,13项以下的占2.33%。凤凰县、临武县无水质自检能力。氯化消毒占36.00%,二氧化氯消毒占13.67%,不消毒占50.67%。机械加药的占30.67%,部分机械加药的占2.33%,手工加药的占16.33%。2.样本县(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管理情况样本县(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制定率为23.67%。卫生管理人员的配备率为55.33%。有水质自检记录的占9.00%,无自检记录的占91.00%。单位员工健康证明的占58.33%,没有健康证明的占41.67%。供、管水人员进行过卫生知识培训的占44.00%,未进行过卫生知识培训的占56.00%。供、管水人员卫生法律法规测试中60分以上(合格人数)占42.13%,60分以下(不合格)占57.87%。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的占62.67%,无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占37.33%。消毒剂与消毒设备卫生许可批件持有的占62.00%,无消毒剂与消毒设备卫生许可批件的占38.00%。水源一级防护占3.33%,二级防护占14.67%,三级防护占22.67%,无防护占59.33%。水净化设施运转正常的占32.67%,不正常的占67.33%。3.样本县(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情况样本县(市)采集的出厂水合格率最高是浏阳市为75.00%,最低是临武县为31.67%;末梢水合格率最高是浏阳市和凤凰县均为40.00%,最低是临武县为23.33%。结论1.样本县(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以私办为主,但经济发展快的地方,则以公办为主。而乡镇集中式供水农村人口覆盖率的高低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条件好的地方乡镇集中式供水农村人口覆盖率则高,反之亦然。2.样本县(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质量还处于比较落后阶段,与国家标准差距较大。3样本县(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从整体上来看管理处于比较低水平,供水单位水源保护措施不力,近60%的供水单位无水源保护措施;超过2/3的供水单位水净化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使得水质安全无法从源头和水处理过程中得到应有的保障。4.样本县(市)出厂水和末梢水均不能完全达到国家标准,水质的安全情况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