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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但是人均GDP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中国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中国面临着“未富先老”的难题。另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行,中国家庭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众多的“四二一”家庭,甚至“八四二一”家庭,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大大增加了传统家庭养老的压力,而且这种压力会持续增大。长期以来的中国城乡二元歧视性发展导致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局面,农民的诉求得不到重视,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农民的养老问题得不到解决,就连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也难以为继。中国农村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作为必要的安全网,在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养老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研究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不仅具有很强的理论研究价值,也是中国“以人为本”战略的重要体现。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自1990年起步,一直发展缓慢,几经搁浅至今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并且呈现出“碎片化”的特点。土地一直以来都被视为农民的“天然保障”或是最低保障,然而人均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和种植成本的不断上升以及农地产权的不明确,导致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也不断弱化,家庭规模小型化也给传统的家庭养老带来很大的压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由于制度设计缺陷和政府财政支持不足,发展严重滞后,因此政府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长期的城乡二元歧视性发展、现行的土地和户籍障碍、政府责任缺失和发展理念误区是造成农村养老保障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本文通过GM(1,1)模型和ELES模型分别预测出2012年到2030年农村老年人(65岁以上)人口总量和农民老年人人均养老保障需求,进而测算出农村养老保障需求变化,以此证明中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家庭和社会养老保障的经验,提出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和建议。本文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十分必要和非常迫切的,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传统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仍是农民的主要养老方式,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农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和人权,政府应当积极发展集体养老保障功能,并尽快设计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