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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是一种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解决市场失灵,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为特征的财政运行模式。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适应资源配置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是财政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适应宏观调控模式转变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在我国的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转型势在必行。公共财政是促进经济和谐,社会稳定进步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公共财政转型的基础上,提供广泛的公共产品,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领域才能持续、快速、协调、健康的发展。但是在财政收入极其有限的情况下,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转型面临着两难的境地:既要转型,又有不少难点问题需要解决。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转型主要面临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财政职能问题。在欠发达地区,“吃饭”问题还是首要的问题,除了“吃饭”和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外,薄弱的经济基础客观上要求通过政府大量的建设性投资来组织社会产品的生产,发展地区经济,经济建设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在现阶段的欠发达地区仍将共同发挥作用。二是经济结构问题。目前欠发达地区国有经济对省级地方财政的贡献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处于“支柱”地位,政府把大量财力投入于国有经济,但财政收入与支出相去甚远。三是观念问题。这正如许多人所言: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落后本质上是观念的落后。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国有经济上交的利税占有很大比例。由此,政府及其官员就对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保护、输血、倾斜、扶持,对非国有经济态度消极甚至歧视。其实只要稍微转换一下观念,使经济结构以非国有经济为主,地方财政收入的总量肯定会大大增加。由此可见,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必须有阶段、有步骤地选择优势领域和主要突破口进行转型。只有转型,才能实现欠发达地区的持续、平稳、快速、健康的发展,这也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