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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究。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经营逐步走上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农村金融对于“三农”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正不断地显现出来。然而,根据金融抑制和金融排斥理论,相对于城市金融发展,传统农村金融服务相对滞后,难以为农业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供足够支撑。鉴于此,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对于推动涉农小企业和农户等小微型农业生产主体发展的补充作用逐步凸显出来。国内学者对农村合作金融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不够详尽系统,大部分学者只是针对国内外某种观点或做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缺乏对整个农村合作金融发源与具体操作的系统梳理。二是联系实际不足,大部分学者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多数只是采用理论分析的手法,缺乏对一线实践过程中具体情况的把握和认识。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重要性逐步凸显的历史背景下,山东省积极响应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主动承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试点任务,并选定了包括Z县在内的一批市县,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首批试点。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在收获了经验的同时,也逐步在法律定位、内外监管、资金来源、风险防控等方面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故而系统总结归纳实践过程中所遭遇的困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力求为类似地域的探索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