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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者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会计学家葛家澎和李若山发表文章《九十年代西方会计理论的一个新思潮——绿色会计理论》,标志着我国环境会计研究的开端。目前,我国环境会计研究内容广泛,主要涵盖环境会计基本理论、环境信息披露、碳会计和环境成本管理等领域。从企业财务管理角度研究环境会计的文献较少,与企业财务管理相关的企业绿色投资研究是环境会计研究领域中较为新颖的话题。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增速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重要特点,“绿色发展”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绿色发展”不仅是实现中国经济转型的创新抉择,而且是实现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实现“绿色发展”,关键是要抓好绿色投资工作。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有义务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明确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强化企业绿色投资行为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中之重。自2007年以来,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有关上市公司的环境规制政策,针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规制政策尤甚,主要包括: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2008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2010年环境保护部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等。这些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企业绿色投资活动的影响较大。同时,仅靠环境政策与法规等环境规制的强制力是不够的,有效的监督治理机制能够更好地保证这些环境规制的有效实施及其效果。媒体,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机制,能够发挥其信息传播和监督治理的作用。一方面,媒体向利益相关者传递各种信息,减少其信息获得成本,降低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另一方面,媒体揭露侵害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引起舆论关注,使得政府相关部门采取行动,促使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本文基于2008-2015年我国沪深两市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采用面板数据和分位数回归的实证研究方法,研究了环境规制如何影响企业绿色投资行为以及媒体监督是否能够有效促进企业遵守环境规制从而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行为的影响是正向的且具有异质性,即当环境规制强度处于低分位时,环境规制强度对企业绿色投资行为的影响是正向但不显著的;当环境规制强度达到某一下限分位时,环境规制强度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是正向显著的,并且随着环境规制强度进一步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对于企业绿色投资行为的正向促进作用也是随之不断提高;当环境规制强度超过某一上限分位时,环境规制强度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是正向显著的,但是这种正向促进作用会减弱。与非国有控股企业相比,国有控股企业往往更主动地遵守环境规制,进而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媒体能够有效监督上市公司遵守环境规制,从而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与非国有控股企业相比,国有控股企业往往更易受媒体监督的影响,从而更加遵守环境规制,表现为更为积极的绿色投资行为;正面环境方面的数量越多,企业越会遵守环境规制,从而表现为更为积极的绿色投资行为。根据研究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自身如何使其绿色投资行为成为一项有利于环境、社会和经济的行为,政府如何有效制定环境规制以促进企业绿色投资行为的提升,媒体如何能够有效监督企业更加遵守环境规制进而提升企业绿色投资行为,本文丰富企业绿色投资的相关研究文献,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以促进我国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从而使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实现稳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