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信用交易,构成了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高效,便捷,收益的特点被各国所广泛采用,但是另一方面融资融券又具有高风险,高投机性的负面效应,所以为了防止证券市场信用过度扩张与证券市场价格的异常变动,各国均结合自身市场特点制定了严密的证券管理制度,而在这些制度之中,其核心部分当属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能够最具实效而兼具抑制投机及确保债权受偿双重功能的制度。虽然我国与2005年修改的《证券法》之后即已经允许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并在吸收境外国家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8月1日后,我国引入了信托让与担保制度,并先后制定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规、细则,但是还是有很多重要问题在相关法规中并未涉及,其各个具体制度特别是担保法律制度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另外我国融资融券中的担保法律制度还存在着与其他已有法律制度相冲突的问题,因此,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担保机制成为了当务之急,对此,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本文共有四章:第一章对融资融券交易担保品相关制度基础理论进行说明。从融资融券交易概念入手,明确了融资融券交易中担保品法律规制的重要性。第二章在介绍我国现行融资融券交易担保品法律规制概况的基础上,剖析现行制度存在的法律困境和实务障碍。第三章介绍了境内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融资融券担保制度。包括美国、日本和香港、台湾地区,通过比较分析,对我国融资融券担保制度的设计提供了借鉴。第四章为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之完善思路。本章为文章重点,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并结合境外国家和地区的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的设计、规范,对我国融资融券担保法律制度与现行其他法律的融合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