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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是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因为关系到不同性质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利益和价值取向,股东的利益和价值取向会直接影响到其在公司治理中的行为表现,它是企业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形成基础,是公司治理的出发点,因此股权结构一直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领域。
本文以股权集中度为视角,对以下内容做了相应的研究:
(1)在对我国股权结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股权模式,对我国现行的股权模式做,了简单的评述。
(2)分析了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影响的作用机理,并从理论角度分析了两者的关系。
(3)实证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并对实证结果做了相关解释。
通过以上内容的研究,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从现状分析看,我国存在着比较高的股权集中度。1998年—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在40%以上。从股权结构模式发展趋势来看,正朝着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方向发展。
(2)我国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的特点影响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在存在控股股东的一般上市公司中,存在“控股股东失灵”的现象。我国上市公司发展历程中的大股东利用自己优越的地位而牺牲小股东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的事实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3)适当提高中小股东持股比重,增加股权制衡有利于企业经营的改善。在我国,对投资者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将股权集中在少数几个股东手中就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这样能减少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另一方面,提高股权制衡能制约第一大股东随心所欲的利己行为,减少对小股东的利益掠夺,提高企业价值。
(4)一定股权制衡下,第一大股东与中小股东持股比例的适当差距对公司绩效有正向作用。
针对研究结论,本文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以及公司业绩的提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实行相对控股的股权模式。相对控股的控股模式下,一方面能解决我国当前上市公司中绝对控股股东对中小投资者的侵害,另一方面又能使公司的控制权比较明确,让相对控股股东有动力也有能力解决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并进行改进。
(2)适当减持国有股,增加法人股。国有股“一股独大”已经严重影响了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因此引入有良好经营能力和注重企业长期发展的新股东,促进上市公司经营能力的改善和业绩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3)改变企业所有权安排,使企业的剩余索取权的拥有者与控制权达到合理的对应。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制度安排的最大弊端就是与国有资产股东对应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不匹配。因此,鼓励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持股和引进新的投资者,以矫正国有股约束软化的问题,对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会有比较大的积极作用。
(4)建立健全代理人的监督与激励体制。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下,管理者作为利益主体并不是常常完全按股东的利益行事,所以股东要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和激励,这样,才能使管理者选择最有利于股东利益的行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
(5)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在长期的实践中,市场经济本身已经发展除了一整套控制大股东侵害,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机制,但是大量研究和事实表明,最有效的方法依然来自法律方面的保护。加快立法,健全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系,同时强化和规范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和披露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