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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在短短30年历史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和其他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较也存在着大量的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已愈十年,中国证券市场也将逐渐开放,机遇与风险并存。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对我国整个国民经济都十分重要。内幕交易作为破坏证券市场最严重的行为之一,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更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秩序,要严格的禁止。 本文有导言、正文和结论组成,采用了比较、归纳的方法对我国内幕交易进行阐述和分析。导言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现状及本文研究的重点等。 第一章介绍了内幕交易罪现状及特征。首先对内幕交易的概念作出界定,简介内幕交易犯罪化的发展过程、我国内幕交易的现状和各国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现状。然后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内幕交易行为的性质,以及我国内幕交易的特征,并对其原因作出具体分析。 第二章内幕交易罪的犯罪主体与犯罪客体。主张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阐述了本罪主体的具体分类,分析了目前我国刑法对主体分类存在的弊端。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侵害的犯罪对象为有价证券或者是内幕信息。 第三章系统的分析了内幕交易罪的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罪过只能为故意,不能为过失,而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本罪的客观方面应该包括对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的具体行为方式的准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