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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是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平等、互助、协调的社会是人类共同的美好理想。然而自人类社会形成之日起,社会矛盾就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相伴而生,并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变迁而呈现出不同的态势,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
马克思主义矛盾观认为,矛盾是指事物固有的普遍存在于自然、社会和思维中的对立统一关系,它无时无刻不在。社会矛盾的发生一般会历经差别、矛盾、对立、对抗、外部冲突的演变流程。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不了解中国的乡村、村民,就不能真正理解中国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当前中国正处在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关键时期,利益的深刻变革导致乡村社会矛盾越发凸显多发。传统城乡二元经济和政治体制影响深远,在深化改革和利益重组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乡村社会矛盾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逐年增多,尖锐和对立程度加剧,且矛盾内容经济利益化、种类复杂化并开始向着对抗性发展。乡村社会矛盾的现实状况及其演变成激烈冲突的可能性严重威胁着当前乡村社会发展的大局,也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
同时,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村民作为最大的社会群体,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但乡村村民的发展却与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农业、乡村和村民的发展状况令人担忧。乡村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乡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全局至关重要。
因此来说结合西方的社会冲突理论,理性分析当前我国乡村社会矛盾存在的现状、根源和影响,探讨其基本特征与发展趋势,探寻有效化解当前我国乡村社会矛盾的对策与路径,实现共同富裕就是个极其重要的研究课题。
当前大多研究采取的视角是从宏观的角度来审视分析,许多学者把乡村社会矛盾分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等几个大的方面来分析和寻求解决之道,强调政府单方面的运作和完善,而忽略政府和村民的互动以及政府的信用度建设。本文从现代冲突的理论视角来分析当前我国乡村社会矛盾,认为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应当容忍一定范围内矛盾存在,和重视从小处、基层调节和消解乡村社会矛盾。“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所有的矛盾从产生到激化都有一个循序的发展过程,如果在矛盾产生伊始得到关注和引导,后续的调节和消解工作就会比较容易展开。同时当前乡村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的对抗性趋势,也要求创新乡村社会管理,改变传统的缺乏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和依赖会议贯彻、文件部署、审批把关、执法检查等的行政手段,建立跟踪服务、动态监管、绩效考核等行政服务手段。同时,结合其他国家转型期乡村社会建设经验,结合当前我国乡村社会矛盾现状,建设执行力强的服务型政府,尤其是建设政府信用度等,寻找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灵活有效的社会流动、控制和预警机制以及强有力的社会支持机制,消解乡村社会矛盾于无形,确保和谐乡村建设朝着健康、有效的方向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