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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一个引人瞩目的概念。但人权本身也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复杂、最有争议的重大问题之一。虽然人们试图在人权概念的认同上面求得一致,但是由于中西之间由于文化类型各不相同、历史传统迥乎相异、政治理念大相径庭、经济利益差别很大,各国各民族内部理想与现实相去甚远、传统与变革冲突激烈,从而导致人们在自己的需要、本性、尊严、人格、人性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于人权的概念界定也是多种多样。有人认为它是政治权利,有人认为它是法律权利,有人认为它是道德权利,还有人认为它是道德权利、法定权利和事实权利的总和。这些界定虽然见仁见智,但是往往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而且单纯的从某一个角度去解释人权,其片面性是显而易见的。另外,一些学者认为“人权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权利”,这个概念界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权蕴含的伦理特征,但是由于还是从“权利”这个角度来阐述的,这样容易造成人们对“权利”和“道德”概念的混淆。鉴于大多数学者是从政治的、法律的、权利的角度研究人权,本文在力求准确界定“人权”概念的基础上,尝试拓宽视野,运用历史分析法和价值分析法,从哲学、伦理学的角度对人权进行研究。作者认真体会了学者们关于人权的哲学基础方面的研究,也借鉴了一些学者提出的“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的观点,进而归纳了人权概念中蕴含的道德含义,梳理了人权制度、人权活动中的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观、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从而论证了“人权伦理”在学理上的可能,并进一步提出“人权伦理”的概念,阐述了人权伦理的内容和特点。在界定“人权伦理”概念的基础上,作者从人权发展史中挖掘出西方人权伦理观和马克思主义人权伦理观的主要内容和实质,并以马克思主义人权伦理观为指导,结合中国人权现状和实践,力图实现当代中国人权伦理观的理论构建。基本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人权”的概念。人权是历史的产生的,而且必然体现出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基于这两点,人权的概念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它包括道德权利、法定权利和事实权利,其主要内容主要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及基于生存和发展而必须拥有的自由、平等权等。二、“人权伦理”的概念和特点。基于目前学术界并没有对“人权伦理”概念进行界定,作者首先论证了概念成立的可能性。由于人权来源于道德并且体现道德,伦理学史是人类自我道德确证的历史,人权的实现是一个道德实践的过程,人权具有道德价值,因此“人权伦理”在概念上是成立的。所谓人权伦理,就是指:人权中本身蕴涵的基本伦理道德以及在一切人权制度、人权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道德、价值和伦理关系及其应遵循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总和。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本质,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人权伦理主张要把人当作人来看待,要求珍爱人的生命,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尊重人的自由、加强人的互爱,提倡人的平等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权伦理具有主体性、普遍性、实践性的特点。三、人权伦理的内容。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尊严是人权伦理的首要内容,尊重人的自由和平等是人权伦理的本质内容,发扬民主精神和互爱精神是人权伦理的重要内容,促进人的发展是人权伦理的终极目标。四、西方人权伦理观。作者循着西方人权发展史的足迹阐述了西方人权伦理观的起源、形成和完善历程,重点介绍了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人权伦理思想,指出西方人权伦理观的实质:1、预设的前提是“抽象的人”;2、以个人主义为主要特征;3、以自然法为价值依据。五、马克思主义人权伦理观。马克思主义肯定和追求人权,它在批判资产阶级人权观和人权伦理观的基础上,扬弃资本主义人道主义,从人的解放的角度确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人权伦理观。马克思主义人权伦理观以现实利益为价值导向,以实践为价值评价基础,以集体主义为价值原则,因而具有普遍意义。六、人权伦理观的理论构建。我们应当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人权伦理观为指导,坚决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国人权现状和实践,以权利义务的统一、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为伦理原则,以珍爱生命、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构建当代人权伦理观,以求对中国的人权建设和发展有所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