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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才不断流入,竞争愈加激烈,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面临分离的背景下,员工稳定性弱、委托代理的矛盾成为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创新人才激励方案、优化企业管理成为关键,股权激励应运而生。股权激励以授予员工股权的方式,搭建企业与员工经济、命运共同体,增强员工责任感与大局意识,缓解了企业与被激励员工的利益冲突,最大限度让员工参与到企业决策中来,以此稳定和激励员工,促进两者向好发展。股权激励在我国起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实施过程中多借鉴国外经验,但由于我国经济环境的特殊性,股权激励的实施出现了不少问题。本文运用案例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文献法和定性、定量分析法,对S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分析,归纳出S教育培训机构在制定和实施环节出现的问题,主要有:激励对象股权分配标准单一、持股条件宽松、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利用理论联系实际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发现S教育培训机构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未考虑到方案的公平性,需要权责对等;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激励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站在财务和非财务的角度上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以此辅助本文研究S教育培训机构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问题与必要性。结合上述问题成因,从股权分配标准、持股条件、监督机制等几个方面切入,总结其不足,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完善激励对象股权分配标准、保障合理的持股条件、加强有效的监督机制。本文通过总结S教育培训机构在股权激励实施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响应国家政策支持、逐步规范股权激励管理的背景,丰富了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研究;从实践意义上看,由于我国仍处于股权激励探索期,教育培训机构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较少,本文为同性质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解决委托代理的矛盾,提供了一定借鉴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