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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1993年中国金融上市股指衍生品失败的原因,对比现在股指期货上市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认为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上市的内生条件基本具备,但法律等外部环境尚有待完善,应该采用“先立法规范,再稳步发展”的发展模式。
借鉴海外主要证券市场证券指数标的选择原则,结合我国股市的实际情况,论证了国内即将推出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合理性以及期货合约设计的科学性,以及国内大企业上市对沪深300指数的影响。沪深300指数用自由流通A股作为权重编制,兼容性比较强,不易被操纵,具有较好行业代表性的优点适合于作为指数期货的标的物,基本上能够适合中国证券市场高速扩容的需要,能反映整个中国沪深两市A股市场股价综合动态走势,但也有其数量过多,复制难度人、变动和调整频繁等缺点。我们认为现阶段沪深300指数作为我国股指划货的标的选择相对是合适的,但沪深300指数期货上市不是唯一目标,而只是中国股指衍生品发展的开始,随后应不断推出不同标准划分的指数期货让市场来选择。
通过总结国外成功的股指期货期货产品设计经验来分析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特点,主要包括标的物指数、交易乘数、最小报价单位、日价格限制、保证金水平、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和大户持仓报告等要素,得出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规格设置对目前阶段的中国股指期货发展起步阶段较为合适,但国外经验表明当标的股指大幅上升后,标的变得太大使得流动性受到影响,应该研究上市小合约的指数期货以增加流动性,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要,并且尽早上市期权来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市场效率。通过比较沪深300指数期货与新加坡上市的新华富时A50为代表的在海外上市的股指期货,论证沪深300指数和A50指数选择和合约设置的优缺点,说明了股指衍生品定价权取决于市场效率。同时,本义也对沪深300上市后的市场效应进行了简单分析。
最后用实例说明了利用沪深300指数进行套期保值和套利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