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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可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从阜阳奶粉事件到苏丹红事件,从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到瘦肉精事件……一件件的食品安全事件给我们的日常生活饮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人们不禁担心“我们现在还能吃什么?”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对我国的社会和谐、经济繁荣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不仅仅是国内,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对此国内外的学者专家纷纷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和探讨。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者,对食品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我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近13.4万家中,有80%以上是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小型食品企业由于其规模小,人员素质低等原因,使得它们成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重点。目前,国内专家、学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多体现在体制以及宏观方面。本文作者作为一名基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力求在现有的监管体制下,通过学习国内外专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分析我国小型食品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和现阶段食品生产领域监管的现状,建立一种新的小型食品企业监管体系,结合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第二章理论综述主要论述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基本理论知识:介绍了食品、食品安全的概念、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食品安全监管的内涵、特点及其必要性。国内外的研究文献综述。第三章监管现状部分主要介绍了小型食品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和现阶段食品生产领域监管的现状。第四章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主要介绍了体系建立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体系的构成。第五章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主要介绍了体系实施运行的保障。第六章案例主要是以实际案例说明体系的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