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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一个伟大的历史变革时期。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还是城市与乡村,都正在经历深刻的历史性转变。尤其是我国的农村社会,正面临着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这一转型和过渡时期同时也是矛盾和问题的多发期,中国也不例外。正是由于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互相牵连,已经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并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了重大威胁。因此,如何运用法治的力量,充分发挥法治在农村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协调和处理好农村社会所面临的种种羁绊,成为当前我们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从四大方面论述和阐释了农村社会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发展历程、现实困境以及完善农村法治建设的相关对策和建议,指出我国农村正在经历着从传统的“人治”社会向现代的“法治”社会嬗变的历史过程。应该说,这是对我国农村法治发展所进行的较为体系化的梳理和归纳,以期有助于农村法治问题的研究。第一章主要是对农村社会和谐的法治化建设的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进行了阐述,系统的研究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农村法治发展理论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从总体上把握了我国农村社会和谐构建的理论依据及深刻的理论基础。这表明我国所进行的农村社会法治建设,正是在马克思主义法治发展理论以及和谐社会思想的指引下不断的取得突破和发展的成果,并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发展理论。第二章是对我国农村法治发展历程进行了归纳和概括,并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认识到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和谐建设中所遇到的法治困境,进一步得出了农村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障。只有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农村社会各方面的和谐与发展。历史经验一再表明,法治健全则社会安定、团结;反之,就会失去秩序、矛盾重重。第三章在探究我国农村法治发展历程之后,发现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法治建设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如农村主体法律意识淡薄,权利观念不强;农民安全感降低,农村治安状况恶化;基层政权组织涣散,民主政治不完善;传统文化影响深远,陈规陋习滋生蔓延;地方执法队伍素质低下,法制宣传教育不足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滞碍了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笔者在总结这些不足的过程中指出了造成这些问题和不足的原因,认为农村社会法治发展不完善主要是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法律信仰缺失、农村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存在缺陷、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落后等原因造成的,只有改革和完善农村社会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第四章是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和谐的法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之后,笔者对如何完善我国农村法治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确立农村法律至上观念;2,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安全;3,发展基层政权民主法治;4,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农村法治力量的壮大,从而可以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快速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整体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