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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世纪的中国,理学思想对人们社会生活的影响处于一个高峰期,无论是形而上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还是形而下的家庭生活琐事,都处处受其影响与左右。在这一时期,章回小说正逐步成为重要的文学表现方式,它可以包罗万象,从而更翔实地反映一个时期的社会生活,表现作家的思想。从文学的表现内容分析,章回小说作家的视角开始转向对具体家庭生活的描述。通过18世纪的长篇章回小说,可以解读出这一时期家庭婚姻生活的斟酌状况,也可以反映出作家看待家庭婚姻生活的思想状态。
本文重点通过对《红楼梦》、《儒林外史》及《歧路灯》三部作品的解读,来分析18世纪章回小说的家庭婚姻关系。在具体研究中,主要通过对这些作品中夫妻、夫妾、妻妾、妾妾等不同家庭婚姻关系的分析阐释来得出相关结论。本文所涉及的问题,包括夫妻关系成立方式,夫妻之间的伦理道德状况,夫妻之间维持家庭生活的不同方式,夫妻之间在经济权利和教育子女以及财产处置权利等方面所扮演的不同角色,纳妾的方式,夫妾之间的情感状况,夫妾之间财产分配与教育子女的问题,妾在家庭中的地位,妻妾之间的关系,妻与妾以及妾与妾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相互对待以及如何对待双方子女等。
本文认为,在18世纪章回小说的家庭婚姻关系中,夫妻关系大都是通过媒妁之言与父母之命成立的,婚姻成立中的出发点是门当户对,是为了宗族的繁衍,很少考虑爱情的存在,自由结合在当时是不被允许的,这种婚姻的成立方式造成了很多家庭的不幸。从夫妻间的道德关系状况看,在18世纪章回小说中,男权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女子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大都听命于男性,在道德关系中处于一种不平等的状态,男女双方在伦理遵守等方面是不对等的。而且,在夫妻关系的维持方式上以男主外、女主内为主。从经济角度分析,女性在当时的家庭中经济权利较小,在家庭中只拥有财产的使用权以及管理权,但却没有财产的所有权。经济上的不独立决定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上的无权地位。从章回小说作品的解读可以看出,在18世纪,虽然大多数妻子都不愿意丈夫纳妾,但纳妾在当时社会上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贵族家庭和诗书之家纳妾的概率要比平民百姓纳妾的概率高。纳妾的方式在当时有通过媒人说合、买妾、将奴婢指定为妾等方式。从纳妾的原因方面考察,主要有为了生育儿子、满足性需求以及作为一种财产或资本炫耀等。在妾的群体中,也有一定的层次划分,地位较高的是“二房”,迎娶时是有一定的仪式的;那些由奴婢转为妾的,地位要比二房要低;通房丫头的地位在妾的群体中地位则更低。从夫妾感情现状分析,由于他们之间地位的不对等而导致感情的缺失,这种情况在封建贵族家庭中尤为突出。绝大部分妾由于在家庭中地位的低微而在经济上毫无权利可言。夫、妾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也是不对等的,由于礼教的限定,妾所生的子女的教育权划归丈夫和嫡妻,所以妾教育子女的权利很低。从整体来看,妾的地位是很低的,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中,大都将妾看成是奴仆的身份,妾的一生终究是受到压迫的凄惨的一生。有的妾为了能够在家庭中取得一定的地位,从而与嫡妻和其他的妾之间进行着斗争,但无论结果如何,她们都是“最终的失败者”。
18世纪中国章回小说作品中的世界无疑是作家生活经验以及思想意识的反映,作家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作品的思想。像曹雪芹和吴敬梓,由于他们的生活遭遇以及进步思想的影响,在其作品中展示出对女性不幸遭遇的同情以及对男权社会一定程度的鞭挞。他们理想中的家庭婚姻模式是夫贤妻柔式的一夫一妻制。而像李绿园,由于他的封建官场生活的影响,在作品中展示的是对封建正统思想的赞扬,他所倡导的家庭范式则是妻贤妾顺式的生活。从家庭小说“源”与“流”的角度分析,18世纪的家庭小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继承《金瓶梅》叙事模式的基础上,对以后的长篇家庭叙事模式造成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