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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国内外学者对产业集群及中小企业融资的研究表明,一般情况下,企业融资结构应为内部融资、债务融资,最后为股权融资的顺序,但我国市场不健全,中小企业单方面依赖银行信贷,且由于信息不对称、成本收益不对称等原因,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仍然存在“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等融资难的问题。根据产业集群理论,集群内中小企业在资金需求上具有同一性、稳定性和关联性的特征,使得中小企业具备了信用联合、降低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等融资优势。通过对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的博弈分析表明,联合融资模式是稳定的、可行的选择。理论上,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拥有“区域主办银行”、“互助担保”、“银行业务”、“集合发债”和“打包上市”等多种模式选择,但由于市场环境、地区差异、产业差异等原因,这些融资模式难以实现或大规模推广。为此,本文提出了建立集群联合融资公司的构想,由集群内企业自发组织,政府及行业协会保障,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联合融资机构。集群内中小企业缴纳一定数量的基础保证金,通过合伙或者参股的形式加入。联合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或者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企业根据合约以及缴纳的保证金比例获得相应的融资额度,到期对贷款或债券统一偿还。联合融资公司提供相应的咨询、管理和风险控制服务,将统一的融资需求进行专业化处理。这种联合形成了规模效应,具有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的关系,从而提高融资成功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为了实现集群联合融资的构想,本文从金融环境、政府和社会以及企业集群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培育区域金融市场,金融深化,政府规划,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等促进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政策建议。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定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