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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当今世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报告,来对广大投资者、政府监管部门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而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公司治理理论文献资料众多、成果丰硕,可以说已经差不多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理论体系,然而国内外学者主要针对公司制企业进行研究,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治理结构研究很少。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是近一二十年的事,由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发展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太相同,形成大量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然而以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将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儒家文化对我国影响深远,把儒家文化中的精华思想融入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建设中,必能更好地完善其治理结构,从而向广大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本文以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为基础,以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研究对象,结合儒家文化中“礼仁一体”、“致中和”等重要思想,分别研究了儒家文化与其体现的精华思想、合伙事务所治理结构的一般分析、将儒家文化融入合伙事务所的治理结构中去、儒家文化对合伙事务所中其他现实问题的影响等问题,对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制度安排、治理结构等进行了理论上的解读和实务上的探讨。主要运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并结合在湖南省范围内进行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的情况进行研究。 本文在理论上的主要创新与价值:(1) 研究视角上,本文以儒家文化对合伙事务所的影响为切入点,认为儒家文化所倡导的“礼仁一体”、“致中和”等思想必将对审计师(尤其是合伙人)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合伙事务所内部的制度安排,决定其治理结构;(2) 把经济学中的人力资本理论与信息经济学理论运用到合伙事务所制度的构建中,合伙事务所内的所有人员,无论他是合伙人,还是高级经理、项目经理,乃至于一般审计人员都是理性有限的经济人,既要激励又要约束,尤其是,对人力资本需要进行激励,同时也需要约束,约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把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应起来,实施自我控制,二是由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掌握最终控制权,承担合伙事务所的最终审计风险;(3) 根据合伙事务所的特点与使命,认为在合伙事务所中非人力资本主要不是起经营周转作用,而是在承接业务时是诚信担保机制与信号机制,在发生审计失败时,是兑现审计诚信的赔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