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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居民理财方式的转变,一个庞大的个人理财产品需求市场已经形成。在供给方面,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拓宽了投资和风险管理的渠道,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推出差别化的理财产品。如何将不同的理财产品纳入统一的评价体系、如何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已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问题。 本文运用了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计量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以最新的统计数据作为基础,对我国银行和保险个人理财产品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定性和定量比较。本文探索了如何将投资基金业绩评价理论与个人理财的实践相结合,从收益和风险两个维度出发对不同理财产品进行定量研究,在方法论上有一定的创新之处。 本研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银行和保险理财产品监管规制的演变进行了梳理,对两者的监管要点进行了全面的对比,指出我国理财市场分业监管的弊端和建立功能监管新模式的重要性。第二部分对银行和保险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讨,并提出明确理财产品的信托性质是建立统一的理财产品监管框架的必要基础,应将信托制度确立为我国理财市场的基础性制度。第三部分对银行和保险理财产品在投资方向、流动性及灵活性、风险特征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比较,指出两种产品的差异来源于产品本身固有特性的差异、产品设计和创新方面的差异以及监管许可的差异。个人投资者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不同的财务目标和财务约束,在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之间做出权衡取舍,从而实现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效用最大化。第四部分借鉴了投资基金业绩评价理论中的单因素模型,通过计算风险调整收益对银行和保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业绩进行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