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球失业问题日趋严重,成为人们不能不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更是社会学特别是社会保障学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失业保险即是国家或政府为缓解失业压力,促进社会就业所采取的一项有效政策。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劳动就业体制的重要内容,它作为一种与社会需求和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制度,变化是经常的,总是需要在补助水平、享受条件和筹资模式等方面进行符合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调整。社会保障发展到今天,在世界范围内逐渐达成一致的认识,即经济状况的改善并不能同时使社会保障问题得到解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要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鉴于此,适应市场化就业模式的内在需要,深化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就成为当前社会保障制度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失业保险制度是改革最早,范围最广,影响最深远。从1986年至今,失业保险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有所提高,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失业保险制度中还有许多不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地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呼唤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失业保险体系。
本文运用社会保障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原理,从经济和社会政策两大视角阐述了失业保险制度的相关理论依据,通过研究失业保险的演变过程,结合南京市失业保险发展的实际,描述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的现状。重点针对当前失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弊端分析,剖析了失业保险制度缺失、体制缺陷和功能缺位的根源,最终提出了从准确定位失业保险功能入手,明确失业保险应具备的三大功能,即预防失业、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通过加强失业保险法制建设和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稳定器”作用,从而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路。
本文既探求了失业保险改革的一般规律,又考虑到地方政府的特殊性,是理论与实践很好的结合,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这对于丰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理论,探索改革思路,指导改革实践,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