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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共物品存在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很多学者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出发,指出公共物品的供给不可能像私人物品一样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可行的方法是由政府,这一具有权威性的主体来直接承担这个义务,或在政府的干预和监督机制下责成受益的经济主体联合提供。笔者在对实验经济学公共物品实验的实验结果和天津,温州等行业协会案例的分析中发现,公共物品的供给不一定需要政府机构的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公共物品的提供表现为经济主体在相互博弈中的自发结果。本文以实验经济学的一些实验的研究成果和新经济社会学理论为基础,对“理性经济人”假设进行修正,通过理论推演和案例分析来解释这一自发现象产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