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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刑事诉讼目的是整个刑事程序的灵魂。刑事诉讼目的不同,表明所保护的利益侧重点不同,体现出国家与个人之间法律上的相互关系不同。立法者对刑事诉讼目的的确立要受到特定时期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活动能够满足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的特定需要而具有的积极效用和意义。刑事诉讼价值源自刑事诉讼的内在属性,具有丰富的内涵,一般认为,主要包括公正价值和效率价值。中国与老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离不开一审公诉程序,在两国刑事诉讼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具有重要的价值。笔者对刑事公诉案件一审程序具有浓厚的兴趣。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中国与老挝刑事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完善有所贡献。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先研究了中国和老挝的刑事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概念、基本原则、管辖等。第二部分介绍了中国与老挝刑事公诉案件一审的具体程序,然后对二者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两国在理论方面做个简单比较找出相同与不同之处。第三部分是在前二部分的基础上,得出了相互借鉴的结论,老挝借鉴中国的一审庭前会议程序,中国借鉴老挝的刑事公诉案件一审直接公诉制度,两国通过比较和相互学习借鉴,使各自的国家的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得以实现,更好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