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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国务院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举一役而贯全程、谋一域而促全局的改革。”营改增”试点成功,不仅起到了完善税制、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作用,而且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趟出了新路,摸索出经验,起到了明显的引领作用。以“营改增”为引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当前的大任务。2009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其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允许购进的机器设备、机械、运输工具等可移动固定资产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一转型改革在我国税制改革进程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12年1月1日,国务院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并将上海市作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则是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将引领和开启中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本文结合聊城实际情况,对”营改增”的意义和运行情况进行客观阐述,遵循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详细分析了”营改增”对聊城市税收收入的影响,并提出了以“营改增”为契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旨在通过一些粗浅的研究,对本次“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具体影响能够给出更清晰的认识,提供一些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建议,以帮助政策制定者能有效地使用财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