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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古朴、多样、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体育文化逐渐萎缩、异化,原有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空间被占用,许多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处于濒临消失的状态。因此,通过政策法规来保护民族体育文化使其于绝处逢生,是我国民族体育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文本分析法、聚类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建国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及其他机构所出台的一系列的与民族体育有关的政策文本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分析,从中提炼出与研究密切相关的信息,全面理解这些政策文本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其社会影响,并对其进行评述性的说明。最终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民族体育文化保护相关政策在内容上较为反复、曲折。这种变化趋势的形成主要是受不同时期党的主流体育思想及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无序化等因素的影响。(2)我国关于我国民族体育文化保护的政策的针对性较弱。中观上,基于《体育法》等法规之下的针对民族体育文化的政策极为匮乏;微观上,除武术外关于其他民族体育项目的专门性保护政策较少。(3)建国后我国民族体育文化保护政策工具体系较为完整,但内容极不均衡。而且目前我国民族体育文化保护政策的刚性不足而弹性过大,弱化了政策实施效果的约束力和推动力。 整体而言,我国民族体育文化保护相关政策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其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平衡性;其次是其法制化建设和监督力度不足;再次是缺乏前瞻性,缺少对民族体育文化保护工作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主·动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