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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财政化已经成为各国化解金融风险的普遍做法,在金融风险扩散之时,各国纷纷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通过财政手段救助金融市场。由于金融风险财政化在短期内可以起到较明显的效果,因此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金融风险财政化已经演变成一种财政金融制度下不可忽视的制度安排,甚至发展成为保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对政府部门的客观要求。另外,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加之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特殊性,使得我国金融风险财政化的程度高于西方发达国家。 但是,在金融风险财政化的实施过程当中,其体制内的缺陷及不合理性逐渐暴露出来,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在金融领域,由于金融机构对财政的救助产生了依赖心理,缺乏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及自我挽救的主动性,存在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在财政领域,由于财政支出的骤然增加,势必会加剧财政赤字的压力,降低政府履行其他公共服务的能力,甚至会将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引发财政危机。 因此,采取措施化解金融风险财政化的种种弊端势在必行,本文的思路是:首先,应认清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的相互关系,分析金融风险财政化的作用机理,理清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的途径。在此基础上,针对风险转化的各阶段特征,分别制定相关制度和监控体系,同时借鉴国际成功经验,从根本上改变我国金融风险财政化的运作模式。 文章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包括选题背景、选题目的与意义及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第二部分是金融风险财政化的理论分析,在界定了系统性金融风险概念的基础上,对金融风险财政化的内涵及特点予以阐释,并按照金融风险财政化的逻辑关系分析其传导机制及演变过程。同时,通过建立并求解金融风险财政化与财政收支能力的动态经济学模型,进一步分析金融稳定与财政政策的相关性,论证政府干预化解金融风险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是对我国金融风险财政化的实证分析,首先按照不同领域分类,对我国特殊国情下金融风险财政化的特有表现形式进行总结,进而从其取得的成效及可能带来的风险两个层面评价我国金融风险财政化的效果。第四部分是国内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财政政策比较研究,选取日本、美国、东南亚国家及巴西和阿根廷利用财政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先进理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及重要启示,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危机下财政政策的选择提供视野性平台。第五部分是从有效抑制金融风险和保证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控制风险源头、斩断转化路径、建立应急机制”三个方面的完善思路和对策建议,防止我国金融风险财政化。 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有:第一,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首先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研究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的机制,并运用动态经济学理论考查金融风险财政化和财政收支能力的长期动态关系。其次运用实证的方法,分析我国金融风险财政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对其效果展开评价,并对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危机中的财政应对措施进行实证分析,以期达到借鉴其成功经验的作用。第二,归纳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对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金融风险财政化的现状进行归纳,一方面,对比不同时期各国应对金融风险时财政政策的异同,探讨其一般规律和特殊做法;另一方面,与我国在政策目标、实施方式、实施力度、发展趋势上展开对比,通过总结国外经验,找出当前我国应对金融风险的各项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及空缺。 文章的主要创新点在于:首先,以财政学视角研究金融风险问题。财政与金融作为对现代经济产生重大贡献的两个部门,既有较明确的职能分配,又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本文将从分析金融风险财政化的过程、风险转移的传导机制入手,遵循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思路,关注由政府财政出面化解金融风险在获得真正社会效应的同时,带来了哪些负面影响,并希望在理清财政金融活动之间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明晰各部门的风险责任。其次,在研究政府应如何权衡控制金融风险和平衡财政预算中,构建CRRA效用函数,利用最优控制的求解方法,解出金融风险财政化的稳态增长率,并分析均衡状态下的相位图,得到通向均衡点的路径,即政府的最优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关于金融风险财政化的相关结论。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将金融风险引发的危害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政府是否要动用财政资金、需要动用多大规模的财政资金来化解金融风险,都需要根据其具体的财政情况量力而行。当存在财政盈余时,可以通过金融风险财政化的方法来抑制和化解金融风险。因为此时经济运行状况与财政收支能力存在唯一的均衡路径,按照该均衡路径,政府可以控制金融风险财政化的力度,一方面规避了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又充分利用了闲置的财政资金。当存在财政赤字时,政府则应谨慎采用金融风险财政化的方法,避免为财政带来巨大的赤字压力,或使金融机构形成机会主义心理,加大政府拯救金融市场的难度。 然而,无论政府的财政情况处于何种状态,金融风险财政化的做法都会为政府带来消极的影响,拉大财政缺口。但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金融风险袭来之际,政府均纷纷采用了金融风险财政化的方式来应对,通过扩大财政赤字换来金融的平稳过度。因此,金融风险财政化和财政收支能力须保持一种长期动态均衡关系,只有在均衡路径上的政策选择,才会在帮助抑制金融风险的同时,保证政府财政能力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