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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产品质量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也是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开展相关经济治理活动、市场主体进行相关市场活动的出发点。我国几十年来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在加快经济发展的时期,特别注意需要避免忽视产品质量工作、不重视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单纯以数量扩张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具体就化妆品质量而言,就目前来说,化妆品产品质量低、化妆品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推动化妆品产业发展从数量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实现对化妆品产品质量问题的有效治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法治议题。本文拟就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探讨,以期能够对完善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有所裨益。本文首先对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概述,对化妆品以及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界定。接着,考察了我国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运行现状,从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监管的特点等方面进行阐述,着力提出了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再次,从美国、欧盟、日本三个最具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入手,对先进国家和地区化妆品质量监管方面的法制经验进行了介绍,探讨其对中国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启示。最后,在我国现有国情的基础上,将公共治理理论引入问题的探讨,为我国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从目前的监管改革来看,化解中国化妆品质量监管的困局,绝不仅仅只是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的问题。本文认为,要走出监管困局,政府需要完善我国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及其实施方式,发展监管能力;通过伸出监管之手,强化监管之手和约束监管之手,促进政府监管能力的构建,完善我国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制体系。本文正是基于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脉络梳理,回答了概念界定、域外借鉴及建议启示三方面问题。然而,我国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一方面需要进行理论方面的深入研究;另一方面则需要依靠实践部门的探索尝试和不断创新。由此,化妆品质量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将会开创一条适合国情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