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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期,为解决现代企业两权分离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股权激励制度在美国出现,之后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起来,到上世纪90年代已在西方形成一定的规模。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作为对公司管理者长期激励的一种方式,股权激励的实施能够通过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分配,克服管理者的短视行为,将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利益有效统一,使管理者在注重公司长期利益的同时,从公司价值的增长中获得利益。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一些上市公司借鉴西方的经验,开始尝试股权激励制度。但是由于我国特有的制度环境、并不发达的市场经济等原因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