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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论由李东阳提出,由李梦阳、何景明为领袖的前七子发扬光大,发展到王世贞所处的时代,格调理论陷入了困境。一方面,李何之争后,格调派锐气已减,李攀龙为首的后七子虽重倡格调,但格调派模拟太甚的流弊愈演愈烈,广为诟病。另一方面,嘉靖以来各诗文流派纷纷兴起,各张其说,反复论争,再加上民歌、戏曲等通俗文学的繁荣,阳明心学的流行与影响,唐宋派的冲击,格调理论的变革势在必行。
针对格调派面临的困境,王世贞从两个方面入手对格调理论进行变革。一是审美取向。王世贞提出“捃拾宜博”的审美取向,倡导以辩证的态度公平地对待各朝各代的作品,广泛涉猎六朝、中晚唐、宋等“第一义”以外的诗歌;二是师法原则,他反对“尺寸古法”的习古方法,主张师法古人应该平时熟读涵咏,令其深入心中,从而在创作时能够“默受指挥”。而这两个方面的新变指向了王世贞格调论新变的核心,即在格调论中引入了才思和情实,扩大了格调论的审美范畴。
王世贞格调理论新变,体现出一种中和兼容的态度:他不光调和了“才与格”、“意与法”、“变与恒”等各种不同的诗学概念,还以辩证的思维方法,努力消弭七子派内部以及七子派与唐宋派之间的分歧,这对开启新的审美风尚、促进格调理论诗学的多元化、深化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对王世懋、胡应麟等七子派后学,乃至整个明代中后期诗坛,都有着积极的影响。然而,王世贞的努力并不能挽救格调理论走向衰微的事实,格调派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王世贞本人的创作都陷入了泥古的窠臼。王世贞中和兼容的新变并不能在根本上调和“格调”和“性情”的矛盾,也正是从王世贞开始,明代复古诗论关注的重点由“格调”折向“神韵”,从而开启了“幽微淡远”的审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