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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是政策过程的关键环节,执行的好坏直接决定一项政策的最终效果,在现实中,公共政策的执行经常会出现偏差,偏差的出现从本质上讲是执行权的滥用与失范,要预防和消除偏差,保证政策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就有必要引入对政策执行的监控。政策执行监控主要是指为了达成政策目标而对政策执行活动实施的监督和控制,其目的在于一方面规制权力行使,保证执行的合法性;另一方面纠正执行偏差,确保政策结果的实效性。自由裁量虽然包含着判断、决定等行为,但本质上属于执行权,自由裁量可以看作是政策执行的主要表现形式。对政策执行监控的研究就转而变为对自由裁量权规制的研究,合法性与回应性、合理性与实效性是自由裁量规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现实中,自由裁量规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责任控制和程序控制。现代政府是责任政府,作为行政官僚最主要的就是承担和兑现人民交付的责任,政治民主和服务高效是检验政府履行责任的根本标准,也是责任控制的价值旨归。在责任控制中,责任动力问题是关键,解决责任动力问题主要依靠两个方面,是行政人员的内在责任驱动力,二是有关行政责任的制度规范力量和责任监督、追究与惩戒机制。“规则”与自由裁量的关系是分析自由裁量权规制的基础,“规则”的缺场成就了自由裁量,而必要的规则又是自由裁量规制的前提,这一矛盾使得自由裁量的规制放弃了过于具体的实体性规范,转而选择程序性规范作为规制的基础。程序控制是自由裁量规制的现实选择,当前政府对自由裁量的程序控制主要集中在设定权力行使的标准上,权力标准保证了自由裁量权按预设轨道运行,一定程度上防止权力的滥用,但另一方面,标准化的程序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成为行政官僚推卸责任的借口,看似科学和客观的标准为新的裁量权失范提供了坚硬的外衣,民众在冰冷的程序面前显得软弱无力。这些新情况给程序的升级提出了要求,程序控制不应仅仅停留在制定客观的标准,建立诉求接收通道、民主协商机制才是程序控制的更高级状态。在当前国内学界,对政策执行监控的研究尚处在创始阶段,对相关概念的界定、研究视角、分析框架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本文从裁量权规制的视角入手,将自由裁量权规制作为政策执行监控的分析对象,通过对作为政策执行主要形式的自由裁量权的相关概念、产生背景和运行条件,自由裁量权规制的原因、价值准则和关键环节等方面进行描述,并通过与现实案例的对比分析,着力于政策执行监控的规范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