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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知识经济为特征的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随技术的全球流动突破国家边界的限制走向全球,知识产权固有的私有性和公共性的矛盾也由国内外化到国际层面。在无统一权威的国际社会中,知识产权利益和公共利益严重失衡,演变成新的全球化问题,因而成为全球治理的新议题。药品专利是攸关人类生命健康的知识产权,药品专利的经济利益和公共健康利益构成知识产权全球化进程中最为激烈的一组冲突。为解决这一冲突,跨国公司、国家、国际组织、NGO等各类行为体在国际社会的各个层次不断互动,在互动中推动着全球治理的进程。20世纪80年代,以美国辉瑞药品公司为代表的美国跨国公司的海外经济利益受到全球仿制工业的严重侵害。适逢美国经济萧条,由美国药品公司组成的美国药业贸易协会(PMA)连同其他知识产业向美国政府展开游说,促使美国政府将知识产权利益视为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并开始在全球推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乌拉圭回合上,美国利用301条款发难巴西、印度等国,瓦解发展中成员国成员组成的G10阵营,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和知识产权委员会(IPC)拉拢欧洲、日本、加拿大等发达成员国,最终制定了高标准的TRIPS协定,将药品专利置于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下。TRIPS生效后,美国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坐收知识产权红利,然而全球艾滋病的肆虐扭转了这一形势。20世纪末,南非、巴西国内艾滋病爆发,艾滋病的药品价格却因专利影响居高不下。这些国家按照TRIPS制度下的灵活性条款实施强制许可,却遭到发达国家及药品公司的强烈抵制。在国际组织、NGO的声援下,这些艾滋病重灾国家最终换取了药品公司的让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也开始在西雅图会议时首次打破谈论健康领域内强制许可的禁忌,同时世界卫生大会、G8等国际性会议也开始关注TRIPS对于公共健康的影响,全球知识产权图景发生了有利于公共利益的转向。2001年6月,非洲团体及发展中国家代表向TRIPS理事会提出修改TRIPS中公共健康条款的草案,在激烈的争论及有利的国际声援下,最终发达国家做出让步,共同发表了多哈宣言。围绕多哈宣言的遗留问题,TRIPS理事会又在2003年8月30日完成多哈序言第6段的修订,并促成TRIPS的修订案。然而由于修正案未得到三分之二成员的接受,TRIPS制度仍未真正动摇。在后TRIPS时代,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已经通过灵活性条款,有效地实施强制许可实现公共健康利益,但发达国家转而利用FTA、TPP限制灵活性条款的实施,国际组织、NGO对此虽有抵制但权威有限,药品专利的全球治理进程依然任重道远。从药品专利的TRIPS谈判的全过程可以看到,国际社会在寻求知识产权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是知识产权的全球治理中的最成功的案例之一。随着知识产权在全球化时代的重要性不断凸显,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的利益主体的互动将会更加频繁,知识产权的全球治理将在更多复杂的问题领域进一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