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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取得专用权制度,顺应了市场快节奏运转和市场主体对商标专用权安全预期的需要,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我国商标注册制度过度关注注册的形式而对使用关注不够,由此,未注册商标在我国获得的法律保护非常有限。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一样,具有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凝结了商标使用人的劳动,负载了一定的商誉,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因此,我们应该在保护注册商标的同时,对未注册商标加以适当的保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完善我国对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在注册商标及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点,一方面能充分尊重我国的商标注册制度,另一方面又能反映商标权利产生的实质,体现社会公平。笔者主要采用了系统分析、价值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和逻辑分析的研究方法,从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入手,借鉴了国际公约和国外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经验,分析了我国对未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不足。本文的结论就是在不动摇我国商标注册制度的前提下,对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国际以及国外的合理经验进行移植、消化、吸收,通过完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对我国未注册商标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