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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深圳社区治理历经“村改居”、“议行分设”和“居站分设”三个阶段,但居站分设以来仍然面临着社区治理体制的困境,如政府与社区间属地管理淡化、社区工作站不堪负重和行政化严重、社区居委会边缘化等。同时以上深圳社区治理体制困境制约了社区服务的发展。如制约社区服务自治功能发挥、加剧社区服务供需错位和制约社区服务质量的提高等。伴着社区主体增多,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传统的社区治理体制和社区公共服务不能满足现在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则是政府加大社区治理改革尤其是改变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及“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将不断加强与支持社会组织工作”列为新时期党和国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议题。2007年,深圳作为全国试点城市,率先启动“政府购买,民间运作”的社会工作服务新机制,推进社会工作发展。2010年开始推行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社区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而深圳湾社区通过转变社区服务方式、重塑社区服务组织和优化社区服务机制,带动社区治理体制的变革,进而影响社区治理体制和社区服务水平,对其他社区特别是新兴社区治理变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基于此,本研究主要考察深圳湾社区服务创新带动了社区治理体制哪些变革及其效果。本研究通过对深圳湾社区服务创新模式即“一平台两中心”进行麻雀式解剖,并对比分析普通社区与深圳湾社区治理体制进而探析深圳湾社区服务创新带动了社区治理体制哪些变革及其效果。经研究发现深圳湾社区通过购买服务转变社区服务方式,设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重塑社区服务组织,推行社区工作标准化优化社区服务机制,进而重组社区组织机构和功能,影响社区治理体制和社区服务,并带来一定的外部效应。主要结论如下:深圳湾社区服务创新驱动下重塑社区组织架构,带动社区组织功能的变化。社区组织与街道关系,从垂直隶属到合同雇佣;社区党委领导方式从直接领导到间接领导;居民自治作用发挥从未被激活到被扩大。深圳湾社区服务创新驱动下社区运行机制发生变化:人员配备从专业性较弱到专业性较强;考核机制从“政府激励”到“居民激励”;工作方式上从“行政化”到标准化。深圳湾社区组织功能和运行机制的变革影响着社区治理体制和社区服务。在社区治理体制方面,街道和社区职责权限更加明确;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强;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作用发挥被扩大。在社区服务方面,提高了社区中心人员工作积极性、服务质量及居民的社区认可度。同时,社区治理体制的变革也带来一定的外部效应,如上级领导和专家的认可、媒体报道的关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