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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了解分析《护士条例》的各项条文,并着重对护士合法权利部分进行分析,了解各医疗卫生机构及等级医院执行《护士条例》至今的实施情况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护理人员合法权益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等级医院保障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从而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护理工作的管理力度,能够为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提供数据参考,为稳定发展护理队伍夯实基础,同时能够大力推动《护士条例》实施细则的构建进程,从而加快护理立法的步伐,为我国护理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及发展提供更多的参考意见及创新建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护士法律法规。方法:综合运用文献调研法、头脑风暴法、半结构访谈研究方法,制定《护士条例》实施后效果评估及改进调查问卷,中华护理学会对各省市下发协助调查研究通知,通过使用网络平台进行调查问卷的发放及回收工作,采用EXCEL2007、SPSS20.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全面了解《护士条例》在实际执行中的具体情况以及护士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结果:不同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护理人员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障方面基本相同,从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比较则不全相同,其中急诊护士的人身安全保障力度较弱;除在工资待遇、晋升方面,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无差异外,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等级医院之间在采取卫生防护措施、护理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专业团体及享有学术交流的机会方面不全相同,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级医院对其护理队伍的配置方面,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护士条例》的落实需要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等级医院的大力支持与监督施行,为护理人员提供更加完善的各项工作条件,保障护理队伍的各项权益,稳定发展护理队伍,并且要加快护理立法进程,不断促进护理事业的前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