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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全世界的瞩目下飞速发展,体制活化不仅为经济注入活力,更为社会的前进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也为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在政府为民服务的过程中,“三农”问题一直是受到民众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而这其中有关保障农村群众医疗卫生健康的方面更是重中之重。日益凸显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约着乡镇经济的发展,更严重影响着农村地区在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中获取相应的利益,为解决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问题,政府制定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制度是适应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结合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独特优势的基础上,从政府长远战略规划统筹全局的高度,整合社会优势资源,为保障广大地区农民群众医疗卫生健康而提出的一项新举措。 在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多年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制度创新,它固有的公共属性必然要求政府从全局角度出发,承担起统一分配社会资源的责任。但是任何新事物在发展初期都会遭受到各方的压力以及限制和阻挠,这一制度在农村地区实际的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如地区公共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落后,人力资源缺乏及水平低下,筹集资金渠道匮乏来源不足,相应的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农村群众参与观念淡薄等等。如何能够将制度有效推行并向更广的范围推广,政府在制度完善,资金投入和监督透明公开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不仅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更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稳定和谐,人民的团结进步和整个国家发展水平的提升。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在少数民族地区,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更对促进国家民族团结,地区稳定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新疆地区的实施逐渐展开,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初步成效,政府履行了自身承担的责任,更从观念上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虽然其中还有很多的问题和缺陷需要继续改善和提升,但也已为今后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文是在对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知的基础上,讨论和研究目前中国新农合的发展及其特点,并以新疆地区新农合制度的发展现状为例,探讨当地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汲取其中的成功经验,以供今后地区推广学习。这此基础上,笔者“由小见大”的分析了我国目前整体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与传统医疗制度的对比和研究,提出政府应当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承担起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