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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类的深空探测活动方兴未艾,而月球作为地球的卫星和人类开展深空探测活动的第一个站点,对其进行科学探测及资源开发活动将产生明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鉴于目前规制月球资源开发活动的国际法律制度尚未完全建设到位,本文从月球资源概述、各国月球探测活动展望、月球资源开发需要遵循的国际法现状评析、月球土地归属引出的法律问题、“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与月球资源开发、构建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的设想等五个方面进行论证分析,力求在全面反映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现状和发展趋势之余,对今后如何因势利导、建立有效的月球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并争取最大限度维护我国的外层空间利益进行探讨,以推动人类的月球资源开发活动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有序发展。
本文以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首先在第1章概括介绍了月球资源现状,指出在人类面临地球自然资源日益枯竭的背景下,月球资源对保障地球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通过对各国月球探测计划进行展望,证明当前研究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不仅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特别是在国际社会明显缺乏规制月球资源开发活动的有效法律制度的情况下,对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2章主要针对月球资源开发活动目前适用的国际法律制度现状进行介绍和评析,对《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登记公约》、《月球协定》等五项规范包括月球探索和开发在内的各种外空活动的国际条约进行了重点评析,指出了目前外层空间法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缺陷,特别是《月球协定》未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困境。
第3章重点分析了不断引起争议的月球土地归属问题,阐述了国际社会已经确立的外层空间及天体的“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分析了“不得据为己有”原则面临的挑战,从法理上对月球土地归属问题进行分析,得出任何国家、实体及个人均不得将外层空间、月球及其它天体据为已有的结论。最后通过对2005年发生在我国的“月球大使馆”售卖月球土地被查处这一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一方面从司法实践角度佐证“不得据为己有”原则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对我国国内法律体系如何更好地与我国已经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时进行有效接轨提出了建议。
第4章是在第3章基础上的深度挖掘,揭示了《月球协定》中“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概念由来,并在分析这一原则在国际深海海床资源开发领域运用实践的基础上,阐述了该项原则与未来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的关系,为在第5章提出全面完善、修订《月球协定》进行了铺垫。
第5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的设想。其中第1节分析了构建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的必要性,除了月球资源开发活动本身需要法律制度进行规制以外,作者还从规范深空运输管理秩序以确保月球资源开发活动安全可靠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第2节分析了构建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的立法环境,提出了最佳途径和次优途径两种立法模式。
第5章第3节提出了构建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的立法构想,主要强调要从现行的外层空间法律制度出发,特别要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五个外空条约为基础,结合有关条约的应用实践和月球资源开发的特殊性进行统筹策划,同时要尽可能考虑到主要空间国家的接受程度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作者认为,现阶段应当从管理机制法律化、体系化的角度,重点关注审查修订《月球协定》、建立月球资源开发许可管理制度、全面登记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国际合作保障制度、月球环境及资源保护制度及建立国际管理机构、责任制度和执行机制等九个方面的内容,除了部分内容涉及程序问题外,大多为有关重点领域的实体立法构想。
第5章第4节提出了中国月球资源开发政策制定及立法建议。作者建议,我国应尽快组织力量研究探月工程的法律保障问题,特别是在探月工程实施过程中尽可能依法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问题。其次,我国应当加大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领域及外层空间法其它领域的国际交流和人员培训的力度,确保能够始终掌握这些领域的最新国际动态,为下一步进行国际磋商和谈判做好理论上、人才上的储备。
外层空间问题极其复杂,且大多涉及科技、政治、经济、安全、外交和法律等跨学科领域。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的构建更是一个全新领域,在全新领域开展工作的优势是可以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劣势是历史积淀太少、无现成模式可以照搬,因此在这一领域既大有可为,又充满了挑战性。以和平探索与利用外层空间资源为宗旨的航天事业,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以全人类的共同福祉为己任,扩大航天技术的应用范围,推进航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各国的共同责任。一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史已经昭示,人类不仅有能力不断探索和开发新领域,也有能力制定新领域的行为规范。我们期待着月球资源开发国际法律制度的建立将再次验证这一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