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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探讨由来已久。西方国家的企业由最初的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到近年来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及实践都研究颇丰,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繁荣。遗憾的是,国内外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对于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甚少。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数量的99%以上,是我国GDP创造的主力军。我国中小企业多为出口导向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各样资源相当匮乏,大多半尚处在求生存的阶段,与大型企业相比,承担社会责任缺乏激励,仅是提供纯粹的公共产品,那么中小企业是不是不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其动力机制来源何方,又该如何去实现,这正是本文的研究内容。基于此,本文采用实证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得出我国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存在的内外部的动力,但由于制度及自身的不足等原因,还存在着待改进之处,而最后即基于以上分析,从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构建我国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实现机制,得出政府部门应健全和完善政府外部治理,建立社会责任研究与评价体系,并加强我国中小企业内部道德建设,实现社会责任理念与中小企业战略的融合。该结论为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可能性提供了相应的理论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