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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分支,其在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金融业的前景,同时其作为一种大众化的理财方式,也与千千万万的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信托业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业务(如存贷款),往往具有更加难以防控的风险。在今天的中国,信托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还未到位,这与宏观环境中对信托相关行业的监管漏洞、治理失效紧密相关。自21世纪以来,在中国信托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对应的是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的低水平停留,毫无疑问,这严重阻碍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虽然最早的信托业务起源国家不是美国,但现如今,美国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当今世界金融业的霸主。目前,美国的信托风险防控措施经验丰富、成效显著,其在信托业立法,尤其是对受托人行为法的谨慎投资义务的规定这一块明显优于大多数国家,堪称信托风险防控的精华,世界各地的许多其他国家也在本地的信托业务中对美国的风控措施有所借鉴。在这篇文章中,首先通过回顾美国信托行业的发展历程以及发展特点,然后分析了美国信托业的风险来源,信托业的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行业,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形式募集资金,进而形成风险,推动了次贷危机的爆发,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的策略,形成了一定的监管体系,但其监管体系有一定的不足之处,过分强调市场的监管理念、忽视应有的金融监管对象以及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主体不明确都导致了美国信托业出现不稳定,进而总结了美国在信托行业的风险监管措施的相关经验,本文最后在借鉴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著的成效的基础上对我国信托业风险调控给出一系列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