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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作为我国未来若干年的支柱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起到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保持该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拉动经济增长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自1999年开始,宁波房地产业经历着新一轮的繁荣,宁波市房地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从1999年的14.6%上升到2003年的22%,为拉动经济增长作出了贡献。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扬,房价连续三年全国涨幅第一,投资性购房大量增加,房地产业是否过热,是否出现泡沫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文以这一问题为出发点,并围绕怎样度量泡沫,泡沫是否有破裂危险,以及房地产泡沫成因及其治理等问题展开了实证研究。
论文首先对泡沫与泡沫经济的定义与内涵进行了界定,认为泡沫是由于某种垄断性的存在,以及虚拟需求的过度膨胀导致资产的价格水平相对于理论价格的非平稳性上涨,同时,根据泡沫的度量可把泡沫分为安全区、警戒区、危险区、严重危险区四个阶段,安全区的泡沫通常对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泡沫经济则是泡沫一般到了危险区或严重危险区的阶段,泡沫破裂将引发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
其次论文对宁波房地产住宅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的正反观点的主要依据进行分析。并通过构建衡量宁波房地产住宅市场泡沫度的指标体系与计算方法,计算出宁波房地产住宅市场泡沫度指数为1.3,位于警戒区,应值得引起重视。
第三,论文讨论了宁波房地产泡沫的产生的原因。认为宁波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在于宏观经济环境、制度性因素以及微观因素三个方面的综合。
最后,论文指出:由于宁波房地产泡沫还处于警戒区,因此泡沫治理应遵循“控制但不‘打压’”的指导思想,力求泡沫自动收缩到安全区域而不是泡沫破裂。具体措施包括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房地产投机炒作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