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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统分析了国内外贸易环境因素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详细阐述了引发我国农产品出口频繁遭遇各种贸易纠纷的原因。就外部因素而言,进口国相关利益集团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要求本国政府对我国农产品进口制造各种贸易纠纷,限制我国农产品的进口:从内部环境因素来说,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出口企业、政府对出口市场的管理等方面还不成熟,尤其是与一些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对手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贸易纠纷,基本上都可以从其中的某一方面、或从这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中找到原因。所以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管理必须从内、外两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够在提高我国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最终达到减少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的目的。 利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本文首先把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贸易纠纷界定为是进口国各种利益集团相互作用的结果;是进口国相关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以及政府对各种国内和国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平衡的结果。以此作为本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成立由农产品出口企业、相关各政府部门、以及广大生产农户组成的“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管理组织”。该组织成立的目的是要动员和整合国内各种力量,在与进口国各相关利益集团之间展开既合作又竞争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进口国的利益,实现进口国的“国家价值”,从而达到影响进口国各相关利益集团的力量平衡与对比,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贸易纠纷的目的。国际贸易与其他类型的交易形式一样,是建立在交易方之间互利基础之上的;尽管在国际贸易中有许多约束性的规则(尤其是在世贸组织的框架内),但是当贸易国面临各种潜在、或现实的利益诱惑时,贸易国就会在违约和守约之间做成本和收益的权衡,最终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做出守约和违约的抉择。 这是从外部市场环境方面来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产生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农产品遭遇各种贸易纠纷的原因,指出进口国国内各相关产品的主要生产商在面临我国进口产品的冲击时,会通过对本国政府施加压力而制造贸易纠纷,限制我国产品的进口。而进口国政府除了要对国内的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做出回应外,政府本身也会从维护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的角度制造各种贸易纠纷,实现其利益。而进口国是否制造贸易纠纷、制造什么样的贸易壁垒、如何执行这样的贸易限制政策都与进口国这些社会力量的对比有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