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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自农业文明跨入工业文明时代,就不可逆转地进入了一个“爆炸式”发展的阶段。人口不断膨胀,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农业转向非农业领域。农地非农化,农民非农化,是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必由之路”,由此带来的社会、经济、生态等多方面的变迁和一系列问题,一直是国内外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和公共政策选择的重要问题。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农地非农化同样经历了一个从低速向高速转变的过程,并逐步呈现出规模大、变化快、效率低的特点,很多经济发达地区甚至出现明显的农地“过度”非农化现象。如何实现农用地资源在农业和非农业两个部门、两种用途之间竞争配置、合理管制,使其最大限度满足发展的实际用地需求,同时又不会突破粮食安全的底线、损害生态环境的红线、破坏社会稳定的平衡线,日益成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理论研究的热点和政策选择的难点。 因此,本论文选择地处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的广东省佛山市为例,试图结合本人在国土部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佛山市作为全国多项土地改革试点城市的实践成果,在对国内外研究文献梳理与回顾的基础上,对佛山农地非农化的时空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农地非农化规模管制、空间管制的研究内容,并通过佛山以往农地非农化管制成效评估,针对性地制定佛山今后农地非农化管制的政策建议。 论文首先对1996-2010年间佛山市农地非农化规模的变化态势进行了分析:采用人均GDP的判别标准,将佛山市经济发展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6-1999年、第二阶段为2000-2004年、第三阶段为2005-2008年、第四阶段为2009-2010年。在此基础上,对不同阶段、不同用途的农地非农化变化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其次通过对人口规模、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及人民生活水平等影响农地非农化的因素进行相关性分析,说明有很高的关联性;进而引入农地非农化适度规模评价模型,对佛山市农地非农化的“适度规模”进行测算,通过方案比较并计算得出,佛山市满足供需平衡的农地非农化“适度规模”(即建设用地的适度规模)应控制在“次适配置”方案146676.97公顷的“潜在规模”范围以内;最后针对性地提出规模管制的目标、原则和手段。 论文又通过对佛山市1996-2010年间农地非农化的空间变化态势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农地非农化空间过程的适宜性因素和约束性因素,建立农地非农化适宜度评价模型,通过评价将全市划分为10个适宜度级别。在适宜度等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空间管制分区,将全市划分为适宜非农化区、限制非农化区和禁止非农化区,区域面积分别占55.72%、36.69%和7.59%。适宜非农化区采用“指引型”管制模式,对其中的鼓励非农化区应强调“规划控制、适度推进”,对其中的调整非农化区强调“优化调整、环境修缮”。限制非农化区采用“调控型”管制模式,限制农地非农化规模和数量,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禁止非农化区采用“强制型”管制模式,应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农地非农化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控制,并逐步将违法使用的土地恢复为农业用途。 论文建立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选取农地非农化率、建设用地增长率、耕地占补平衡实现率、建设用地与规划目标偏离度、违法农地非农化比例、单位建设用地GDP增长率、人均建设用地、土地闲置率、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与单位农用地产值比、违法转用处理率共10个指标对佛山市1996-2010年之间的管制结果成效、行为成效分别评价,并测算总成效及结果成效和行为成效的协调度。 农地非农化管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论文从规划、行政、社会、技术等方面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制措施。规划上,应实施科学的总量控制、合理的空间管制和必要的计划限制;行政上,应改革农转用审批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健全司法救济制度;社会上,应完善现有的农地非农化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与监督机制;经济上,应建立逆向农地非农化的经济激励机制、深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土地整治市场化机制、拓宽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渠道;技术上,应建立农地非农化测度机制、评估机制、预警机制及纠正机制,以充分发挥管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