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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高校可自主支配的资源越来越多。正处于体制改革与转型期的我国公立高校,由于实际存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两种权力,以及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导致高校行政化倾向日渐明显,甚至出现了行政权的错位、滥用。高校行政权力的泛化,弱化了高校学术权力,不利于我国高校的健康发展。因此,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构建内部治理结构清晰的现代大学制度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本文从高校行政权力的特征与运行机制出发,研究了我国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监督的现状,运用西方权力制约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治理理论,分析了我国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选取吉林大学监督改革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行政权力监督的案例进行剖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监督的对策,即:增强我国公立高校相关利益群体、组织和个体的监督意识,建立健全公立高校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监督立法及相关制度,切实推进公立高校行政权力监督。论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运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究等方法,得出了以下结论:高校行政权力的监督需要以打破“官本位”意识和提高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为前提;以完善的监督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作保障,配套使用内外监督等多种手段,扎实推进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