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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正统年间浙闽民变爆发后,暴露出浙南闽北山区盗矿和统治相对薄弱的问题。景泰年间,处州府新置云和、宣平、景宁三县,是朝廷为应对这一问题而在行政层面采取的变革措施。在民变平定过程中,地方士绅和宗族势力与朝廷既合作又博弈。民变平定后,明朝廷深刻反思,试图通过置县来建立常规性和稳定性的统治。三县从奏设到建县的过程,是中央官员、地方官员与地方士绅三股主要力量共同参与的结果,三县疆域的划分和首任地方官员的选派体现了政府的深层考虑。 处州府三县的新设,对于朝廷统治和地方社会都有重大的意义。从王化和教化两个角度看,地方官员秉承朝廷意志,致力于新县的建设,相较于处州其他七县作出了更大的努力。置县后处州地区的“矿乱”、“寇乱”虽仍时有发生,但再也形成不了大的威胁。新设三县对于培植地方士绅产生了明显的效果。借助科举仕宦的成功和对地方事务的参与,传统士绅宗族在置县后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新兴士绅家族也崛起于地方,改变着地域社会的权力格局。从明清两朝县志纂修情况来看,三县纂修频次相较于处州其他七县更为频繁。县级身份认同通过修志等活动也日益强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