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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是对当代中国产生过重大影响的组织制度,内蒙古牧区人民公社研究对当代内蒙古史具有重要意义。牧区人民公社生产经营及组织制度遗产对内蒙古畜牧业发展具有现实借鉴意义。珠和人民公社研究从当代史的视角,对珠和人民公社建立前后重大历史事件进行梳理,并在研究中引入经济学、经济史和社会学等学科分析工具,对国家引导和地方积极参与的牧区人民公社进行跨学科的分析。发现内蒙古社会民主改革为畜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畜牧业生产合作化在结合传统苏鲁克放牧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劳动分工,发挥协作劳动优势为畜牧业恢复发展奠定了基础。珠和人民公社建立后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三包一奖”政策,通过畜群、劳动的分包管理实现了劳动责任制,建立了劳动鼓励机制。通过保留半集体经济性质的“畜股报酬”、“自留畜”结合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供给分配”保证了牧区畜牧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相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