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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成熟的竞争交易模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资格预审制度既是贯彻“建设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承包”的政策的体现,也是保护业主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举措。项目业主按照公开、平等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施工经历及业绩进行严格的审查,可以淘汰一批不合格的投标人,确保具有强大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施工经历及业绩的投标人参加项目的投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排除将项目授予不具备承包项目能力的投标人的风险,避免实力不强的公司低价中标,高价索赔,造成项目费用增加,甚至使项目中途夭折的风险。把那些信誉不佳、实力不强的公司在第一轮预选中就逐出竞标队伍,为业主选择一个优秀的投标人中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确保有信誉和实力的公司通过竞标参加项目的建设,从而降低了招标项目的建设成本,也可以使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造价各方面都得到保证,并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安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然而近年来该环节却屡屡出现问题,导致有些投标人的利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使资格预审工作失去了原有的实际意义,不但使业主和广大消费者利益受损,也给国家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规范地进行资格预审可以真正发挥它的作用,使招投标双方受益,借此排斥潜在投标人搞虚假招标,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招投标双方的利益。运用资格预审制度的关键还是在正确认识其作用、目的和机理的基础上,通过法规加以规范,既要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也要规范行政监管部门的行为,按照公开性原则公开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评审方法,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社会有关各方积极参与监督,必然会对规范资格预审活动产生积极的效果。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资格预审体制的分析和研究,结合我国资格预审制度的现状,提出应从思想上重视资格预审工作,指出了由于体制的不完善而导致资格预审环节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对我国资格预审制度的规范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阐述了在企业业绩综合评价理论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资格预审制度,同时还提出应适当增加资格预审阶段的透明度、规范资格预审主体、利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