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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先进生产力,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作为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海洋中航行的掌舵人,国企管理者特别是国企高层管理者的作用日益突出,国企高层管理者是国有企业最具资源整合力的人,也是决定企业兴衰与发展的最关键的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因此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及监督等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发挥国企高层管理者的才能,调动国企高层管理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要任务,是当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本文在对企业管理者激励机制进行理论探讨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运用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借鉴国外企业管理者激励机制的经验及我国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实践,就如何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提出建议。 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现状,本文认为:一是加强经营者报酬激励机制的研究,要突出激励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目前,仍需以年薪制为主,以福利津贴、在职消费等为辅,同时加强股票期权制度的研究和总结;二是要重视发挥精神激励的隐性激励作用,强化以声誉激励、权力激励、工作激励为主的精神激励方式的运用;三是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内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