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和谐农村建设的推进,解决农民基本生活和社会需求以及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逐渐成为党和政府关注的核心。农村基本社会工作,指从专业社会工作视角探索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路径,它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性探索,也是政府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而实施,以正义和秩序为基础,以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为核心的一系列国家治理行为和制度安排的过程。本文从农民需求视角思考如何为农民提供农村社会工作,所阐述的内容均是围绕这个问题进行展开。当前农村社会工作的内容过于庞杂,学者们对其的界定也较多。多样化的定义、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中国农村具体实践状况使得我去思考如何更好的界定农村社会工作。考虑到城乡公共服务的不均衡以及农村独特的人文社会环境,笔者建构了一个“农村基本社会工作”的概念来厘清农民基本的生活和社会需求。它是把农村社会工作主体、农民、农村文化脉络和专业价值理念与方法等多个要素进行拼接与思考。它的管理和服务范围会涉及农村社会事务中最基础或者最“底线”的领域,是农村社会工作中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社区矫正、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组织孵化等。那么,农民需求怎么才能更好的得到保障呢?笔者根据国外社会工作标准化的经验以及国内部分地区行政性社会工作标准化试点经验和深圳市专业社会工作标准化地方实践,通过制定标准来确保农民权益,确定了其标准化的建构原则、体系内容、体系框架和实施机制。最后,笔者指出农村基本社会工作标准化探索可能会干扰社会工作专业的一些特质,要对社会工作标准的类型、社会工作者的自由裁量权、社会工作标准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在借鉴国外经验上必须慎重思考。另外,它的标准是农村基本社会工作服务的最低标准且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进行动态地调整,且它的标准化是以民政标准化作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