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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转轨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国民经济水平大幅提高,GDP连年攀升,增幅不减,与此同时,金融业的发展也相当迅速,如今已然初步建立了各级金融市场,金融资产规模也逐渐扩大,各种金融制度和体系也已形成。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转轨阶段决定了金融行业也存在着一些“转轨”特征,但这种“转轨”特征帮助我国逃过了两次金融危机的冲击。但我国转轨体制下的金融业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的两个热门议题便是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众所周知,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推动力,而金融监管则是金融市场的保护伞,二者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作用不言而喻。研究表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存在着辩证的博弈关系,这种博弈几乎伴随着整个金融史,研究二者的动态博弈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的主要议题是我国转轨经济体制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博弈均衡。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作为主要研究方法,并结合我国转轨经济体制下市场的基础条件进行分析,找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均衡。本文主要分为7章。 第1章是导论,包括本选题的背景意义、研究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和方法介绍和文章的重点难点等内容。文章的重点难点就在于采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我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但这些研究是基于我国转轨经济体制的条件而进行的,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第2章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涵义和主要理论进行了介绍,之后详细分析了二者动态博弈关系的具体形成。金融创新理论中的“规避管制说”和金融监管理论中的“互动博弈说”相对应,阐明了二者的辩证博弈关系。 第3章分别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进行了阐述,在分析过程中根据成本和收益承受主体对其进行分类,分别给出了金融创新主体的效用函数和监管部门的效用函数。 第4章首先对我国转轨经济体制下市场基础条件做了分析,找出转轨市场基础条件对金融创新主体和金融监管主体效用函数的影响因素,然后根据这些影响因素引入几个系数,对第3章中两个主体的效用函数进行了修正。 第5章建立博弈模型,首先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一次性博弈进行分析,之后采用不对称信息下的动态博弈方法对二者的博弈关系进行研究,分别得出两种情况下二者博弈均衡策略。一次性博弈的均衡结果得出了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部门各自的均衡创新概率和均衡监管概率,现实表现为市场中金融创新的程度和监管的严厉程度;不对称信息下的动态博弈均衡结论包括一种分离战略均衡和两种混同战略均衡,这些均衡都依赖于一定的条件。本章同时还对均衡结论进行了现实分析。 第6章则是对前一章中的博弈均衡结论进行实证分析。本章首先对比了我国与美国的金融创新程度,其次以银行业为代表来观察我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互动博弈情况,得知我国转轨体制下特殊的互动模式并不完全符合均衡结论。 在第7章中,文章指出我国金融创新机构没有足够自主权,创新模仿程度大,并且缺乏制度创新,提出减少政府干预、发展有转轨特色的自主创新、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等措施建议;同时也指出我国金融监管的不足包括激励机制不完善、对创新的监管认识不清等,并提出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和改善对待创新的态度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