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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提到建筑业,人们会联想到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宏观经济政策、联想到近年来蓬勃发展的高速铁路和城市地铁建设,联想到如“鸟巢”一样巧夺天工的宏伟建筑;但也会联想到不规范的市场交易、“豆腐渣”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与建筑业紧密联系的社会问题。的确,建筑企业在当前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规模迅速增长,但与此同时,也饱受了发展的痛楚:过度的市场竞争、不规范的竞争规则、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业主苛刻的霸王条款、超低标价中标、垫资施工、难以及时收回的巨额工程款、工期紧张带来的安全隐患、规模扩张对资金、人力、设备、管理带来的巨大压力等等,可以说建筑企业所处的生存环境险象环生。 由于建筑业本身经营分散、施工项目众多、地域分散、偏远,从业人员农民工占大半,一直以来,人们很难把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建筑企业联系在一起,能与“先进”沾边的恐怕唯有施工技术领域。虽然2010年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铁建)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中铁)分别占据了全球承包商225强中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位置,但是人们知道“大而不强”仍是我们的症结,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已经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桎梏。近年来,一些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致力于借助网络信息技术来改善集团财务管理,推出了核算集中、资金集中、报表集中、信贷集中等一系列举措,旨在将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由过去的“分散、粗放型”向“集中、精细型”转变,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的信息化,来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 本文以实际工作为基础,对大型施工企业集团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背景下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遇到的特殊问题加以研究。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虽然并不是建筑企业管理创新与变革方面的内容,并不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却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建筑企业当前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问题,笔者试图从“会计”这个角度来引发人们,尤其是专家、学者对建筑行业特殊问题的关心和研究。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范围非常窄,被限定在“集团型建筑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这样几个关键词内,但是正是因为建筑企业正处在当前这样一个宏观市场环境下:建筑市场空前繁荣、建筑企业规模急速扩张、施工项目标的额骤增、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纷纷上市;又在这样一个会计制度环境下:建筑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这样一个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收入确认准则、《建造合同准则》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笔者所要研究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解释——“建筑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这个看似很窄、很小的问题,其实已经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这种困扰由于大环境的影响被进一步放大,已经不容我们忽视。目前,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都比较少,从建筑企业的角度,我们希望问题尽早得以解决,以消除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从市场的角度,投资者一定不希望看到被严重扭曲的报表信息,而我们却被迫打着正义的旗号,人为制造着失真的合并会计报告信息;从学者和政策制定的角度,确实有必要对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事物研究、评判并加以明确,以指导实务。 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到《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再到新的《建造合同准则》,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变革与调整,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建立在新的《建造合同准则》收入确认的“完工百分比法”以及建造合同的合并与分立的理论基础上。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建造合同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实现趋同,核算的程序、方法都没有大的差异,但同样,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的《建造合同准则》对“建筑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这样具体的细节都没有作出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同样也都找不到相关的描述。 实务界对这一问题的一些理解和看法,侧重于客观实际对准则所给条件满足程度的评判上,而笔者想要说的是,在研究看似属于纯粹会计领域的问题时,严格遵守准则的条款规定固然重要,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事物的经济实质,并尊重经济实质,这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精神;同时,也应该看到规则制定后的影响,这种影响也不应拘泥于会计层面,应该上升到企业管理,甚至社会影响的高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地认识问题,也才能制定出更加合理的解决途径。 文章介绍了建筑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的历史和现状,重点阐述了所要研究的当前的建筑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文中简称“大合同合并抵销”);用案例和EXCEL建模的方式,系统地分析论证了“大合同合并抵销”应抵销毛利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八个方面的论述来说明“大合同合并抵销”对建筑企业集团的不利影响(亦即作者不赞同建筑企业集团采用“大合同合并抵销”的原因);文章第五部分着重阐述了由建筑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内部交易抵销规则所引发的一些思考,包括:《建造合同准则》固有的缺陷、合并报表和母公司单体报表各自的意义之所在、合法的集团内部总分包与多级次法人治理结构的弊病等三个方面;并就思考的内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文章最后提出了今后研究国际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实际做法的研究方向。 作者研究的问题来自所从事的实务工作,思考问题难免会从建筑企业自生的立场出发,所持观点或有偏颇,不奢望获得研究者的共鸣与支持,只求能引发更加广泛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各位学者、专家不吝赐教。